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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开板在即,务必营造不作恶的企业土壤

GOOGLE最近在等待一个判决。下个月美国法院将决定是否让GOOGLE的数字化图书协议生效,该协议是去年由GOOGLE与出版社和一些作者代表签署的。一旦协议生效,GOOGLE将把海量的图书数字化,进而实现网上搜索。对于GOOLE而言,这是一个全新的盈利模式,它可以建立其网上数字图书馆,通过对图书馆授权和注册收费。同时,这个盈利模式对全球知识界是莫大的欣喜,将极大便利信息沟通和科学研究,加速全球知识的传递。用中国的流行话来说就是,GOOGLE的数字图书馆兼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自1999年一位朋友推荐我用GOOGLE以来,我就一直在用这个搜索引擎,她没花我一分钱,却给我提供了巨大的使用价值。这个公司对我是全新的思维冲击,据说她对员工是多么的人性,休闲衣、慵懒的坐姿、游泳池边晒太阳的员工,随时享受惬意的咖啡和小吃,真是舒服到家,这哪是对员工横加剥削的资本家企业啊!

她推出很多让你很爽的产品,比如GOOGLE earth,让我身在北京可以从太空俯瞰湖南的老家,我知道这是科技的魅力,却是GOOGLE让你能用上,而且是免费使用。比较起来,北京奥运村附近看过的一个楼盘(名字就不说了吧),现在该是近3万一平了吧,建的跟个兵工厂似的,毫无美感且倍感压抑,但非让你掏上几辈子的银子才能住上。所以我就想,为什么美国出了这么一批让你倍感兴奋、很有幸福感的企业和企业家,而中国触目可见的是一些让你恨其不死但又躲不掉的企业和企业主呢?

GOOGLE的解释很简单,“不作恶”。按条件,GOOGLE至少是最具备作恶的企业之一,她也可以象百度一样看谁给钱多就排谁在前;可以出卖隐私去谋利;可以在象我这样的用GOOGLE上瘾之后对我收费……,GOOGLE没有,因而她越来越受欢迎,赚钱越来越多。

8月26日公布的《胡润百富榜—中国富豪特别报告》:10年来登陆胡润百富榜的1330位中国富豪,有49位发生了各种变故,其中17人获刑入狱,3人等待宣判,舆论戏称胡润百富榜是“杀猪榜”。除了不断“出事”外,企业家的“原罪”问题似乎也挥之不去,因为许许多多风光的企业家十几年前都是国企的厂长经理,民众搞不清他们怎么突然成了这些企业的老板。

我相信其中的区别有道德的原因,但绝不是主要的。GOOGLE“不作恶”,一是作恶可能招致永世难以翻身的法律惩罚;二是作恶也断了其远大的前途,毕竟按谁给钱多来排名是不能持续的,因而盈利模式里不应有作恶的因子。也就是说,只有“惩恶”的制度和社会土壤才能抑制“恶行”。

然而反例在中国土地上密布。拿资本市场来说吧,如果一个上市公司搞的亏损,只剩下一个空壳,但它的价格反而比那些蓝筹公司还高,那会是什么效果呢?企业家还有必要认真经营吗?ST公司管理层的一个可行的盈利模式就是把企业搞砸,价格暴跌到地板上后开始重组,找关系公司说要注入“优质”资产,组织关联资金暴炒拉抬股价,“一行白鹭上青天”,连拉几十个涨停板后清仓撤退,然后过几年再来这么一轮。真搞不懂为什么就是不让ST公司退市,难道这些垃圾公司退市就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60年大庆?记得ST琼花当初刚发行“圈”到钱后就爆出丑闻,现在果然就ST,不能退市,对于它等于再给捞钱机会了。

如果制度与社会土壤让企业和企业家作恶,那就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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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峰

吴志峰

70篇文章 7年前更新

吴志峰,现为国家开发银行高级经济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后,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招商银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研究宏观经济、资本市场与银行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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